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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由红十字会派员赴金门处理渔船事件善后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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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台办发言人朱凤莲19日表示,2月14日台湾有关方面粗暴对待大陆渔船致2名渔民遇难恶性事件发生后,福建省、泉州市有关方面持续与船员家属沟通,决定由泉州市红十字会等派人陪同家属于20日赴金门,接回2名生还人员并处理相关善后事宜。

朱凤莲强调,台湾有关方面应对船员家属及有关人员赴金门提供便利,做好安排,认真对待他们的正当关切,配合处理好善后事宜,避免进一步伤害两岸同胞感情。

2月20日上午,泉州市红十字会等派人陪同家属,经泉金客运码头搭乘“八方”轮抵达金门。


看到此消息,有网友不禁疑惑,为何是由红十字会派人陪同家属赴金门?红十字会在两岸关系发展中又起到了什么作用?

说到这里,就不能不提到《金门协议》的签订,由此开启了两岸交流的先河。

《金门协议》:

为两岸民众架起

一座人道的桥梁

“九二共识”是两岸认可的共同政治基础。而“金门协议”应该视为“九二共识”的滥觞。

1990年9月11日至12日,海峡两岸红十字组织代表在金门举行商谈,解决违反有关规定进入对方地区的居民和刑事嫌疑犯或刑事犯的遣返问题,经充分交换意见后,达成协议,即《金门协议》。

这是1949年以来,双方分别授权的民间团体签订的第一个书面协议;是两岸民间团体第一次以事务性商谈的方式解决两岸交往中产生的法律事务;也是最早实践 “正视现实,建立互信,搁置争议,追求双赢”的新尝试。

《金门协议》的签订,为两岸民众架起了一座人道的桥梁,“金门协议一小步,两岸关系一大步”。有此硕果,源于大家的一个共同认识:都是中国人,有什么不能通过商谈解决呢?

金门商谈虽然只有短短的两天,其间还遇到了不少棘手的问题,诸如组织名称、个人称谓、时间纪元等等,但因为双方在“一个中国”原则上有共识,即使出现过一些争执,也很快就得到了妥善解决和处理,从而使《金门协议》顺利签订。


1990年9月12日,海峡两岸红十字组织签署《金门协议》

两起惨案:

金门商谈的近因

1990年7月22日凌晨,福建平潭县澳前镇光裕村渔民发现一艘搁浅渔船。登船后打开两个被密封钉死的船舱,发现25具尸体。舱中惟一的幸存者林里城,也已奄奄一息,经全力抢救后脱险。林里城讲述了这一惨案的经过。这艘渔船叫“闽平渔5540号”,是7月中旬到台湾海域做生意时被抓扣的。7月21日下午,台湾有关方面在宜兰县澳底,将陆续渡海入台的大陆同胞用黑布蒙住双眼,强行关进船舱,用六寸长的全新圆钉将船舱顶盖钉死,并压上木头等重物。被关押的渔民挤蹲在一米来高、三米见方的船舱内,缺氧缺水,闷热异常。他们用头顶,用手砸,拼死欲打开舱盖,但无济于事,最后一个个痛苦地死去。林里城是偶然发现船舱隔板上有一个绿豆大的小孔,贴近呼吸才尚存一息。

这起命案在台湾曝光后,舆论大哗。

8月4日,中国红十字会将新华社福州8月3日电的消息稿传真给台湾红十字组织,并指出“这是一起严重违反人道主义的事件,请贵方帮助调查了解,并催促台湾有关方面追查肇事人员”。

8月6日,台湾红十字组织发来传真,承认此案“引起此间朝野之严重关切”。

8月7日,台湾红十字组织副秘书长常松茂代表秘书长陈长文打电话给中国红十字会秘书长韩长林:建议今后在台海中线交接遣返,具体问题可在第三地研究。这个电话是以后促成金门商谈的一个最初的信号。

8月8日,陈长文传真给韩长林,称“本会拟与有关单位协调,研究一套由本会参与大陆居民留置及遣返作业的方式,以昭公信,如贵会将来亦能配合派员洽借民用船只驶至海峡中线以西某一经双方联系之地点,接回为我方遣返之大陆船只,护送其返回大陆,当有助于人道精神之发挥、责任之厘清,避免误会之发生,还望从优考虑惠复”。该传真还表示,“此后我方经海上遣返大陆居民时,本会亦可能逐批提供名单,供贵会参处”。

8月10日,韩长林发传真给陈长文,告之“我们原则同意您提出的有关红十字会今后参与人员遣返的建议,具体办法待与有关部门研商后另告”。这个传真是对最初的信号表示的一个积极的态度,预示两岸红十字组织有可能合作。

然而,正在两岸为25人惨案闹得沸沸扬扬之际,又发生了另一起惨案。8月13日,台湾方面以军舰押送“闽平渔5202号”渔船驶回福建。在台湾基隆港以北13海里处,军舰与海船相撞,渔船断裂翻覆,船上被遣返的50名福建人,有21人溺毙。

46条人命含冤以殁,台湾有关方面已如千夫所指。台湾“中国统一联盟”两次发表声明,呼吁当局废弃“三不”陋规,与彼岸相关部门尽速接触会商,针对海峡两岸人民渡海往来事宜,签订明确规范,使台、闽同胞皆有法可依,彻底防杜悲剧之重演。台湾有关方面也感到事态严重,难辞其咎。在内外压力下,台湾方面开始通过各种渠道,寻求与大陆联系商谈的对象。权衡再三,最后还是找到红十字会。

海峡两岸红十字组织早期往来

1987年11月,台湾当局迫于内外压力,开放台湾民众赴祖国大陆探亲。一时间,探亲的人流如堤之决口,使海峡两岸查人转信、寻根问祖信件激增。

中国红十字会遵循组织宗旨和原则,帮助海峡两岸同胞查人转信成了义不容辞的任务。由于两岸不通邮电,无法正常联系,只能通过红十字国际委员会驻东亚地区办事处(当时设在香港)中转。大量印有“红十字”的规范的查人专用信函,源源不断地流向对方。数以万计的两岸离散同胞因此取得了联系,得以团聚,被人称为“一件功德无量的事”。

在两岸关系日益发展的时候,时机已经成熟,海峡两岸红十字组织开始了彼此往来。

1988年10月12日,在厦门浯屿海面,厦门市红十字会将落水被救的国民党军队士兵许志淞转交台湾红十字组织,这是两岸红十字组织第一次直接接触。

1990年4月16日,两岸红十字组织负责人第一次互通电话。应台湾方面要求,中国红十字会救助了在宜昌发病的台胞刘凤子女士。

1990年五六月间,台湾红十字组织负责人徐亨、常松茂一行到大陆访问。中国红十字会副秘书长曲折与台湾红十字组织副秘书长常松茂进行了工作会谈,达成了五项口头协议。

1990年7月下旬,台湾红十字组织负责人陈长文、常松茂访问北京等地,并商谈了双方举办红十字冬夏令营有关事宜。

这些往来为以后两岸红十字组织有效接触商谈奠定了基础。

来源:中国红十字会官网、新华社、 央视新闻客户端

本文转自“浙江红十字”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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