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安徽省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郑刚
在青山碧水的皖南城乡,当人们走进各个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扑面而来的是充满科技感的在线立案、远程审判、一体化远程执行相关设施,还有当地随处可见的社区法官调解室、一站式诉讼服务平台、乡镇“无讼”工作站、巡回审判点……眼见此情此景,作为在司法战线奋战了近四十年的我抚今忆昔,感慨万千。
十年奋进,十年辉煌。从不起眼的接待室到线上、线下诉讼服务功能齐全的诉讼服务中心,从单纯立案办理到繁简分流、诉非衔接规范有序集约化管理,从立审分离到小额速裁、一体化诉调对接机制运行……作为一名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现代化建设的参与者、实践者和见证者,我由衷感受到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皖南这片热土上生根、开花、结果。
“破茧”之始——
诉非衔接的固本强基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具体到纠纷解决领域,体现为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纠纷解决需求与社会解纷资源不平衡、纠纷解决机制发展不充分之间的矛盾。特别是随着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原有的社会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社会矛盾呈现出类型多样化、主体多元化、内容复合化、矛盾易激化等特点,单一的司法救济渠道难以满足人民群众的多元解纷需求。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迫切需要,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在诉讼服务中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就必须在诉源治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创新上下功夫。
2014年8月,皖南徽州正是金桂飘香的季节。8月13日,安徽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现场观摩会在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
徽州自南宋始,便有“东南邹鲁”之称,明清时期里老调解文化和息讼止争的契约文化成了这里极具地域特色的优秀文化传承。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任务,五中全会提出要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早在2012年,黄山两级法院立足开拓创新,进一步落实《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关于建立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要求,在推进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三位一体”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和实现“一站式服务、一体化运行、一揽子解决”的便民服务功能基础上,针对非诉讼、诉讼衔接机制不完善,案件分流渠道不畅通的瓶颈,探索构建一站式、集约化非诉纠纷解决机制。各旅游景区、街道社区、各商业网点、保险金融等行业协会及乡镇通过法院“两个窗口”诉调对接的分流承接,将各类委托委派调解案件迅速分流至各个社会调解平台,实现了快调快结。
按照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的要求,“两个窗口”应当实现纵向横向联动的“窗口效应”。“纵向联动”窗口是在法院内部整合,将劳动争议、交通事故赔偿、物业欠费等8类涉诉民商事纠纷分流转入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同时,在乡镇街道、社区法官工作室和“诉调对接工作站”的网格点上“一对一”联络、“点对点”引导,对分流案件就地办理、源头化解。“横向联动”窗口积极发挥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等组织和人员分布广、数量大、贴近群众的优势,充分对接旅游、妇联、工商联等商事、行业调解组织,发挥专业人士、乡贤里老化解纠纷的专业化、本土化作用,将矛盾纠纷案前引导,就地化解在萌芽状态。这“两个窗口”就是人民法院内部案件“繁简分流”和外部委托委派调解分流的中枢纽带。
碧波荡漾的新安江岸,安徽省歙县人民法院法官在轮渡法官调解室调解纠纷 供图 安徽省歙县人民法院
一滴水折射出太阳的光辉,一场规范化建设观摩会引发安徽全省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的互动效应。2016年,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安徽省法院在线调解工作规则(试行)》和《安徽法院诉前调解工作规则(试行)》,循序渐进地指导在线调解和诉前调解工作在全省各级法院规范开展。其中,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于2015年6月率先引入“e调解”服务平台,针对案情简单、责任明确的物业管理、婚姻家庭、消费者权益保护等类型案件开展网上调解,打破了以往调解时间、空间和地域的局限,实现了全国调解资源的共享,极大地方便了群众。淮南市两级法院开通在线调解服务平台,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工作从法院“搬至”互联网,以“轻点鼠标”的快捷方式取代了当事人往返法院的舟车劳顿,开启“互联网+纠纷多元化解”的新模式。
2016年4月,安徽高院利用信息化技术,创新诉前调解案件管理方式,研发启用了“安徽法院诉前调解案件管理模块”,将诉调对接工作纳入全省中级法院审判质量综合评估体系,极大地推动了各级法院诉前联调工作的积极性。为了满足全省三级法院共用一个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登录系统的需求,便于基层法院多元解纷工作量的统计,安徽高院开发使用“多元调解号”系统,使安徽法院系统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步入规范化的轨道。2016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的出台,进一步促进了黄山两级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建立诉调对接案件管理制度,将委派调解、委托调解、专职调解和司法确认等内容纳入案件管理系统和司法统计系统”的要求与安徽法院的先行先试实现了无缝对接。
百尺竿头,更进一步。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在黄山司法实践中结出了丰硕成果。经过三年努力,截至2018年,黄山全市设立行业化的诉调对接工作室122个,驻点指导法官155人。截至2022年4月,黄山市105个乡镇设立77个法官工作室和“无讼”工作站,39个巡回审判点及4389个社区、乡镇“无讼化”网格点。2016年、2017年和2018年诉外调解和司法确认案件分别为1.17万件、1.13万件和1.3万件。2021年至2022年,黄山两级法院在黄山市委、市政法委开展的“以‘作退一步想’推动基层社会治理‘进一步为’”的品牌创建活动中,积极作为,通过诉调对接,共同参与组建一支1.1万余人的人民调解员队伍,形成了委托委派调解“点面结合”的网格化联调网络。此外,2021年,黄山市社区和乡村有效化解矛盾纠纷1.26万件,调解成功率达98.5%,大量矛盾纠纷和信访事项化解在萌芽状态。截至2022年5月底,黄山市“万人成讼率”降至每万人36.79件,位列安徽省第二。
“化蝶”之基——
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网格化治理
对于人民法院而言,构建委派委托调解的分流规范有序、派送畅通无阻的分流渠道仅是第一步,要想实现“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必须在完善城乡网格化的调解平台和各类行业调解组织实质性运作中发挥好人民法院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
“引领”就是人民法院通过诉调对接、人才培养等途径,让更多纠纷通过非诉讼渠道解决。黄山两级法院自2018年推行法官“驻村站、室”活动,协助和参与基层乡镇和社区治理,融合自治、法治、德治,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实现预防和减少矛盾的善治目标。同时,黄山两级法院还与全市105个乡镇,745个村委会、居委会,232个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共建“作退一步想”工作室、调解室1100余个,充分发挥好全市13个基层人民法庭纽带作用,在各乡村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中起到“主力军”作用。其中,安徽省黟县人民法院在郭门社区设立法官工作室,助力“无讼社区”建设。2019年上半年,郭门社区通过诉前调处各类纠纷803起,形成“无讼社区”的“郭门模式”。黄山市徽州区人民法院根据徽州区全市重点企业比较集中的区域特点,在各企业和社区设置诉调对接工作室11个,整合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等调解资源,形成解纷合力,仅三个月就办理了516件司法确认案件。
“推动”就是法院在各调解平台和行业性调解组织运行过程中,积极引导、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一是建立专业性调解平台,将交通事故、物业、家事等多发领域纠纷纳入先行调解范围。黄山中院和该市屯溪区人民法院联合交通、保险、鉴定等职能部门,设立了“道交纠纷一体化处理平台”,实现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一网办案、一键理赔。2018年,屯溪区一小区15户业主拖欠、拒交物业管理费,被物业公司诉至屯溪法院。该院立案庭经过分析,决定委派该小区所属的物业调解工作室进行诉前调解。调解员了解到15户业主或认为房屋长期闲置无须交纳物业费,或认为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不愿交纳物业费。找到纠纷症结后,调解员经过耐心细致地释法明理,成功调结12起纠纷。此外,黄山区法院黄山风景区人民法庭、太平湖人民法庭成立诉调对接站,通过“电话接访、诉前联调、巡回审判”等一站式服务,即时化解旅游纠纷,形成“15分钟效应”。二是通过典型案例统一同类纠纷裁判尺度。例如,屯溪法院探索运用个案示范诉讼效应带动同类批量案件的统一调解,2019年一季度一次性化解房地产类涉众纠纷300余件。三是挖掘“德治”优秀文化传承价值,将徽文化中具有自我约束、自我调整功能的解纷性合约精神,以及诚信、孝悌等美德融入办案之中。2019年,黄山两级法院大量家事婚姻案件在社区街道通过诉外调解化解,全年婚姻家事案件收案量同比下降了12.84%。
“保障”作用则体现在法院通过对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进一步发挥多元化调解的功效。同时,通过建章立制、完善特邀调解组织建设,以及完善特邀调解员的技能培训,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规范化提供司法保障。为强化非诉调解力量,黄山中院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深化“1+12”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实施意见》等工作制度,规范要求各种调解组织和服务平台强化纠纷源头的共同治理,实现多种渠道分流治理。建立纠纷解决告知程序,鼓励和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成本较低、利于修复关系的非诉方式解决纠纷。
为妥善化解行政争议,2018年,黄山中院与黄山市人民政府原法制办公室出台会商制度和《黄山市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办法(试行)》,进一步完善了司法与行政的沟通协调机制。2018年8月,吕某一家三口不满休宁县国土局《月潭水库工程移民安置补偿协议书》诉至法院。黄山中院受理该案后,发现该协议还未履行,案涉房屋也未拆除,考虑到月潭水库工程系国家重点水利工程,需搬迁安置移民1737户,影响较大。黄山中院本着既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以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又保障重点工程建设的初衷,向行政机关指出其在行政协议签订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面对面”“背靠背”的多轮调解,休宁县国土局及时纠正问题,吕某一家三口撤回起诉,有效避免了矛盾激化。
“腾飞”之梦——
给多元解纷插上“智能翅膀”
提升多元化联调服务平台和网格化调解点运行质量的关键是科技先行。为了使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网格一体化成为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主阵地,黄山两级法院近年来借助网络化科学技术,探索创新,通过在线立案、在线审判、远程执行等一站式流程服务,充分发挥了在线多元调解的网格化集聚发散效应。通过电子邮件、视频会议等现代网络技术将大量纠纷经集约化管理中心分拣过滤,将分拣出的医疗、环保、保险、婚姻家事等类型纠纷通过二级分类分流,及时流转派送到各个委派、委托调解的行业组织或乡镇网格化调解点,实现在线解纷功能向居委会、村委会网格点辐射延伸,大量纠纷通过诉外在线调解平台快调快结。
黄山市位于皖南山区,崇山峻岭,交通十分不便。各类纠纷呈现出当事人起诉应诉难、法院通知传唤难、举证查证质证难、法院开庭审理难、裁判执行难等特点。针对这些困难,黄山法院一方面与社会化行业及网格联动化解功能资源整合,使网络立案、远程查询咨询、网上证据交换、网上信访和网上诉讼等一站式诉讼服务系统与医患纠纷处理中心、公证调解中心、消费者权益保护调处中心、仲裁服务中心、工会妇联权益保护中心等网络数据平台相链接而形成横向联调的集约效力;另一方面,黄山两级法院发挥“法官调解室”“无讼工作站”及村委会、居委会网格点的纵向联调发散效力,通过在线科学调配派送和诉前引导,运用化解矛盾纠纷的多元化资源,将大量纠纷化解在乡村、社区,实现“案件分流网格化,纠纷化解多元化”。
2016年,黄山法院与某门户网站合作,在推进“ODR”多元解纷机制网格化功能作用中,取得了“三化”效果,即实现在线调解多样化、分流管理智能化、“点对点”分流对接自动化,通过智能化司法服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据统计,仅2021年至2022年上半年,黄山市线上智能服务人数就达到12万人次,智能法律咨询和解答8.6万人次,与各行业调解组织分流对接、资源共享和咨询互访达到1.2万次,辐射效应明显。其中,安徽省歙县人民法院各个在线调解平台实现了“自助立案、自动导诉、在线调解、司法确认、简案速裁”多样化功能。该院槐塘村“侨乡法官工作室”利用在线调解网格化机制及时化解了多起涉外婚姻纠纷和邻里纠纷,免除了当事人舟车劳顿,受到群众广泛赞誉。此外,黟县法院创建了“纠纷解决分层递进法”,充分发挥多元化解的过滤功能,通过知名旅游景点“在线法官工作室”,实现从“小事不出村”到“解纷不出户”的跨越。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如今,黄山两级法院正以只争朝夕的精神努力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不断开拓进取,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本期封面及目录
《中国审判》杂志2022年第14期
中国审判新闻半月刊·总第300期
编辑/孙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