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因为在人群中
多看了你一眼
等等!
别脑补了!
你以为会发展一段缠绵悱恻的故事
其实可能发生一场后悔莫及的事故
炎炎夏日
各类“情绪中暑”症状频发
有时可能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琐事
引发打架斗殴、寻衅滋事
别人撸串“干饭”
你撸袖“干架”
本想动手给对方教训
结果反把自己送进了拘留所
第一视角“沉浸式体验”打架成本有多高
以下是来自视频主人公“阿生”的自述
我叫阿生
这天和女友丽丽在停车场走路时无意撞上了人
随后发生的一件小事
不仅心情从云端坠落谷底
还直接解锁了我的噩梦模式
我撞上了个戴眼镜的大哥
和他道歉
他却不依不饶
甚至还伸手推了我
我火气“腾”的蹿上来
一把揪住他的衣领
丽丽来劝架
手机却被他打掉
我一气之下就动了手
然后我就记不清了
再睁眼
只看见趴在地上的他
红蓝警灯闪烁的警车
和一位向我走来的女警
我趴在地上不停地辩解
是对方先动的手
但好像并没有什么用
手铐“啪”地拷在手上
我心里慌慌的
脑袋也是懵的
不知道怎么就走个路
就到了现在这个地步
进了执法办案中心
手铐换成了手环
我跟着警察穿过一道又一道门
配合着指令
机械地做着动作
心也越来越凉
终于
我委屈地问出声:
“又不是我先动的手,
把我叫进来干嘛呀?”
“打架不仅要看谁先动的手,
还要以双方受伤程度来判定
女警察越说我越后悔
讲着讲着咋还无期徒刑和死刑了呢?!
也不知道那大哥现在咋样了
丽丽在外边该多着急
唉,我这手怎么就没忍住呢!
“警官,我不会被判刑吧!
我还没跟我对象在一起多长时间呢!”
我坐在椅子上
看着手腕上银光闪闪的手铐
追悔莫及
“做人常思自己过,认罪伏法莫再错。”
座子上明晃晃的一行小字
烫得我眼晕
如果能重来,我再也不打架了
打架一时爽
打完悔断肠
01、轻微伤的打架成本=5日至15日拘留+500元至1000元罚款+医药费、误工费等赔偿+因拘留少挣的工资
02、轻伤的打架成本=3年以下有期徒刑+赔偿金+医药费、误工费等赔偿+因判刑少挣的工资
03、重伤的打架成本=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各种经济赔偿+因判刑少挣的工资
04、致死的打架成本=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死亡赔偿金+子女抚养费+社会及家庭严重影响
05、打架附加成本=民事责任费用(诉讼费+律师费+医药费+误工费)+公安机关留下前科劣迹+影响子女上学、参军、就业+心情沮丧郁闷+名誉形象受损+家人朋友担忧+工作生意等遭受更大损失+影响出狱后就业
打架斗殴的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打架斗殴会犯什么罪
打架斗殴犯什么罪
要看具体行为性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六条第一款
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按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处罚。
这时候
有人会发出
同视频中阿生一样的疑问
“别人先动手打我,我还手,
难道不是正当防卫吗?”
正当防卫的本质在于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而别人先动手打你,你还手的情形,是双方都在积极地非法损害对方,所以通常被认定为互殴行为。
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重要权利,
是鼓励和保障公民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的重要手段。
该出手时就出手,但一定不能乱出手、出重手,否则将可能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争一时之气,拳脚相加
赌一世形象,名利双败
划不来,划不来
若是再遇到这种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