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外国驻华使馆或驻内地及港澳领馆为其本国公民出具的公证文书,可径在我国内地和港澳地区使用,无须办-理中方领事认证。
外交部领事司和使领馆认证
对申请单位提交代理的单据文件审核后,对于可以办-理领 事认证的单据(如产地证)和官/方机构、公证部门出具的文件(例如商检局出具的商检证、动植物检疫局出具的动植物检疫证明等),可按要求直接送外交部领事司进行认证。对拟办-理的领事认证,是贸促会认证范围的单据文件,如:INV、提单、屠宰证、商检公司出具的商检证、保险公司出具保险单等,先由贸促会直接加盖单据证明专用章予以认证,然后送外交部领事司认证。对于需制作国际商事证明书的,先由总会出具国际商事证明书,再送外交部领事司。
问:哪些文件和单证可以办-理领事认证?
答: A:各类涉外商业单证,如:原产地证、商业INV、 提单、检验证明、船证明等;
B:与涉外商事活动相关的各类文件,如:合同、报关单、授权书、营业执照、资信证明、投标文件等。
问:什么机构可以代理领事认证业务?
答:我司利用自身的网络和优势,且长期的工作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以出签迅速、便捷的工作风格为出口企业提供了良好的服务,赢得广大出口企业的信赖和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