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孩子走丢了!”2月10日,河北省内丘县某大型商超内,一名顾客焦急地找到商超员工求助。
“您别着急,您的小孩几岁?穿什么衣服?您手中有没有照片?”商超员工边了解情况边把顾客带到服务台。服务台工作人员立即同步启动搜寻丢失未成年人安全警报预案:报警、通知安保部管控商超出口、广播寻人,并将走失孩子的照片发送到商超内外大屏幕及各柜组负责人手机中。很快,走失的孩子被找到。
在推进会上,齐秀敏代表就未成年人安全警报系统的推广提出建议。
这是一次实景演练。当日,河北省邢台市19个县市区检察院未检工作负责人和主管检察长齐聚内丘县检察院,推广内丘县检察院在大型商超设置未成年人安全警报系统工作经验。为了检验应用效果,会前已进行3次现场演练,每次找到孩子的时间都不超过90秒。全国人大代表、河北齐心律师事务所主任齐秀敏观摩了演练过程,并在推进会上就未成年人安全警报系统的推广提出建议。
“孩子在商超走失”该如何破解
两年前的一天,内丘县检察院一名干警家属带着3岁的儿子到邢台市某商场购物,挑选商品时,猛然发现一直跟在身边的孩子不见了。她与商场工作人员经过20多分钟紧张搜寻,终于在游乐区发现了正在玩耍的孩子。
“生活中,未成年人走失的情况多有发生,有的甚至带来严重后果。在加强看护的同时,如果能在发现孩子走失后立即组织开展搜寻,将极大降低未成年人被拐卖的风险,对预防拐卖儿童犯罪具有积极作用。”内丘县检察院检察长尚丽娟说。
2021年6月1日起施行的新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大型商超等公共场所应设置搜寻走失未成年人安全警报系统。
数据显示,2020年1月至2021年11月,内丘县城区派出所接到走失儿童求助警情63条,大部分儿童走失案件都发生在大型商超、公园等公共场所,且呈上升趋势。该院未检部门检察官经过走访调查发现,辖区所有大型商超均未安装相关安全警报系统,一些商超负责人甚至对该系统毫不知情。
随后,该院主动向县委政法委报告,在政法委支持下先后两次牵头召集县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以明确各部门在推动问题整改中承担的相应责任,并最终确定县公安局为监管责任主体,县应急管理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为监管配合单位。
2022年3月11日,经河北省检察院批复同意,内丘县检察院在初步调查的基础上,以县公安局未依法履行对大型商场、超市设置搜寻走失未成年人安全警报系统监督职责,决定立案调查。
健全未成年人走失搜寻机制
立案后,内丘县公安局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并与县检察院召开联席会议,确定由内丘县公安局负责辖区内大型商场、超市的搜寻走失未成年人安全警报应急预案,并定期检查方案落实情况。
内丘县检察院与县公安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几家大型商超相关负责人先后6次召开联席会,就搜寻走失未成年人安全警报系统具体内容深入磋商,并聘请相关领域专家提供专业意见,最终形成了一套科学可行的搜寻流程。
在此基础上,该院与相关单位共同制定《关于落实大型超市搜寻走失未成年人的安全警报系统的办法(试行)》(下称《办法》)以及《搜寻走失未成年人的安全警报应急预案》(下称《预案》)。《办法》明确了监督安全警报系统落实落地的责任主体及相应处罚措施;《预案》从求助受理、系统启动、语音播报、出入口封锁、视频轨迹查询等七个方面明确了具体搜寻细节。
为检验《办法》落实情况,确保《预案》科学可行,在各个商超完成警报系统设置后,内丘县检察院联合县公安局随机选取当地两家大型超市实地开展演练。
这套系统很快就派上用场。今年春节前夕,一位母亲带着6岁的孩子在某超市购买年货,由于客流量大、人员密集,孩子走失。发现孩子不见后,这位母亲急忙赶到服务中心寻求帮助,服务中心立即启动安全警报系统,在超市工作人员和公安民警迅速协同配合下,5分钟内便找回了孩子。
让更多的孩子受益
“为了增加找寻难度,我藏身一个角落,可还是很快被工作人员发现了。”
“当我想乘人不备走出商超时,立刻被门口工作人员拦住。”
在推进会现场,“走失”的孩子讲述被找到的过程。“我孩子曾经走失过,那一刻,我的头蒙了,腿软了,心被掏空了,惶恐得手足无措。”沙河市检察院检察官顾巧英在谈及亲身经历后说,内丘县各商超设置搜寻走失未成年人安全警报系统非常有效,表示一定积极推广这套经验做法,筑牢防走失安全网,让更多的孩子受益。
“为落实好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最大限度防范儿童走失,内丘县检察院先后破解监管责任主体不明和相关安全警报系统缺乏统一标准两个监督瓶颈问题,以检察司法保护促进社会保护能力提升,进一步筑牢防范未成年人走失安全网。”河北省检察院第九检察部主任晋月霞说。
“眼见为实,证明该警报系统可行、有效,应尽快在社会推广普及。”齐秀敏提出三点建议:首先,进一步推广搜寻走失未成年人的安全警报系统。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除了在大型商场、超市外,医院、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游乐场、车站、码头、机场、旅游景区景点等场所运营单位也应当设置搜寻走失未成年人的安全警报系统。建议对河北省区域内上述场所设置搜寻走失未成年人的安全警报系统情况进行调研,并将内丘县检察院牵头制定的《办法》和《预案》推广至这些场所。其次,强化搜寻走失未成年人安全警报系统训练。无论多么完善的系统,执行还要落到具体的人身上。建议设置了安全警报系统的大型商超等单位定期开展系统演练,保证一旦出现情况,能够迅速、有效地启动系统,在最短的时间内找到丢失的孩子。可将安全警报系统演练情况纳入人员考核,作为评先评优的一项指标。再次,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合力。近年来,我国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无论是保护体系还是制度框架都日渐完善。建议家庭、学校和政府部门共同参与,形成合力,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来源:检察日报 声音周刊 作者:肖俊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