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更有力服务保障民生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系列评论之四
治国有常,利民为本。党的二十大报告深刻指出,“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闭幕时再次强调,“一定要牢记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全面、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就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能动履职,砥砺担当作为,为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
要深刻领会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坚守为民初心。民心是最大的政治。纵观二十大报告,“人民”是贯穿始终的鲜明主线。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就是要牢记为民初心,始终把为民司法、为民谋利作为检察履职的宗旨和目标。坚持人民至上是贯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根本政治立场,人民性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鲜亮底色。各级检察机关要把自觉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自觉践行司法为民有机结合起来,始终与人民群众心连心、根连根,切实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检察工作各环节、全过程。
要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作出的战略部署,持续办好检察为民实事。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作出专章部署,要求采取更多惠民生、暖民心举措,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各级检察机关要把落实党的二十大部署与谋划检察为民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结合各地具体情况确定检察为民任务单,持续抓好落实。要立足“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不断强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通过以“我管”促“都管”,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一步一步推进,一个一个解决。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公开听证、司法救助、支持起诉、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公益诉讼检察等工作,都是检察机关深化为民司法的有效手段,要持续常态化抓实抓好,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要主动对标新征程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更高标准,不断推出新的为民举措,提高工作质量。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需求从“有没有”转变到“好不好”。新征程上,“好不好”又有新的更丰富内涵、更高标准要求。全体检察人员要认真思考:新征程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更高标准是什么?对检察履职的更高要求有哪些?如何立足检察职能,积极研究推出更多更新的为民举措?只有对新征程上司法为民的新责任有更加深刻的领悟,努力跟上、适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从中发掘检察工作新的发力点和着力点,始终以求极致的态度打牢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根基,才能为更有力保障民生提供更加丰富、更高质量的检察产品。
民有呼,我有应。检察机关要深刻把握贯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党的二十大报告中的人民至上立场,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守民心、护民利,为全面建设中国式现代化凝聚起坚不可摧的团结奋进力量。(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