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及未来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最大结构性变量。人口老龄化本身不是问题,但老龄化与经济社会发展的不适应将会带来社会治理的不确定性增加、家庭功能和发展能力削弱等问题。南开大学老龄发展战略研究中心主任原新认为,需要树立老龄社会主流化思想,推动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共建、人人共享的经济社会适老化转型的良好局面;将适老化转型融入坚持改革开放、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型城镇化等一系列国家战略体系框架下统筹布局,推进及时应对、综合应对、科学应对;统筹各方资源,推动对基础设施等“硬件”场域的适老化改造和制度、文化、数字智能应用等“软件”场域的适老化转型。
核心观点
适老化的概念最早产生于老龄化背景下,对住房、建筑、社区环境进行适应老年人生活需求的物理改造,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总体布局下,仅仅局限于改造物理环境的适老化转型已经远不能满足快速深化的老龄社会的需求,应该将适老化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全领域和全过程。
尽快树立老龄社会主流化的观念,把老龄社会的治理需求纳入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各方面政策和计划方案的设计、实施、监督和评价中,促进全社会树立积极的主流老龄观,推动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共建、人人共享的经济社会适老化转型的良好局面。
促进全面包容和全员参与的经济社会适老化转型,必须解放思想,区别老龄社会问题和老年人问题,摒弃目前一谈应对人口老龄化就局限于老年人如何养老的狭隘认知,跳出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人口观局限、老年人局限,打破部门局限,在更加开放和包容的境界中审视适老化转型。
推动老龄社会转型的全域覆盖,老龄社会是人类社会共同的未来,将带来共同的挑战,需要共同的关切和共同的应对,人口老龄化与新型城镇化、数字化和社会经济转型同步共振,推动从适老化到全龄友好,从老龄友好型社会到生育友好型社会转型,应统筹各方资源,激发整体活力,共同应对不断加深的老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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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人口老龄化已经步入新阶段,老年人口规模日益扩大、老龄化进程明显加快、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从中度老龄社会到重度老龄社会最终步入超级老龄社会,将贯穿于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全周期,客观上,迫切需要一场多维度、深层次、长时段的经济社会适老化转型和改革。
01
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是未来发展的底色
老年人口规模将传承人口惯性快速扩大。老年人口规模变化是人口惯性发展规律的结果,现在的老年人口(60岁及以上,下同)数量变化取决于60年之前的出生人口规模和老年存活概率的变动;未来60年之内的老年人口规模变化则取决于未来的死亡率水平和死亡模式。一方面,1949~1999年年平均出生人口2181万人,期间又经历了1950~1958年、1962~1975年和1981~1997年的三次“婴儿潮”,已奠定21世纪中叶之前的“老年浪潮”和“大潮”;另一方面,越晚出生队列的人口存活到60岁的概率越高,1950年出生队列存活到60岁的概率为76.7%,1962年超过80%,1986年超过90%,2020年达到95.9%。所以,21世纪中叶以前中国老年人口数量的变动轨迹基本已经确定,2000年为1.27亿人,2020年增至2.64亿人,20年间翻一番;根据联合国《世界人口展望2022》报告中方案预测,2025年中国老年人口数量预计将增至3.06亿人,2033年达到4.07亿人,2054年抵达峰值5.18亿人,30年间又翻一番。虽然印度人口总数即将超过中国成为全球第一人口大国,但21世纪上半叶,中国依然是世界第一的老年人口大国。
人口负增长将加速老龄化进程。出生率和死亡率由同向而行转向相背而行。自新中国成立至今,出生率和死亡率并辔齐驱下行,死亡率率先下降,从1949年20‰高水平降到20世纪70年代中期6.5‰~7.5‰低水平(1959年至1961年除外),并保持至今,2021年为7.18‰;出生率滞后下降,从20世纪五六十年代的30‰以上逐渐降到世纪之交的15‰以下,2021年低至7.52‰,二者相抵,2021年人口自然增长率仅为0.34‰,人口自然增长48万人,2022年人口自然增长率为-0.60‰,人口净减少85万,实现人口零增长,意味着总人口规模达到了峰值14.1~14.2亿人。联合国对中国的最新预测显示,2023年开始,出生率和死亡率转为背道而行,出生率持续走低,中国进入常态化人口负增长阶段。伴随人口总量的缩减,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2020年中国人口老龄化水平为18.7%,2024年超过20%,步入中度老龄社会;2035年跨越30%,开启重度老龄社会;2054年越过40%,步入超级老龄社会。如果生育率在现在的基础上继续下降并维持在1左右,人口老龄化水平的抬升将会更快、更高,21世纪中叶和后半期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将达到50%~62%,老年人口将成为社会主流群体。
人口老龄化具有典型的阶段性特征。新中国成立以来,有共计37年的年度出生人口规模超过2000万人,形成了1950~1958年(个别年份出生接近2000万人)、1962~1975年和1981~1997年的三次“婴儿潮”,年均出生人口分别为2068万人、2581万人和2209万人,周期是分别为9年、14年和17年,为60年后的“老年潮”奠定了老年人口规模快速增加的基础。按照老年人口的内部结构细分,第一,人口老龄化早期阶段具有典型的低龄老龄化特征。1950~1958年的第一个“婴儿潮”出生队列在2010~2027年进入60~69岁低龄老年期,紧随其后,周期更长、规模更大的1962~1975年第二个“婴儿潮”和1981~1997年第三个“婴儿潮”自2022~2044年、2041~2066年相继步入老年期,三个“婴儿潮”形成首尾相连、相互累加的低龄“老年潮”,促成了长达30~40年的持续低龄老龄化过程。2020年低龄老年人口为1.47亿人,占老年人口的55.83%;2030~2038年增至2亿人以上,占老年人口比重达45%以上;2039~2058年,低龄老年人口规模一直小幅徘徊在1.8~2.2亿人之间,占老年人口的比重波动在40%上下。可见,从现在到21世纪中期,虽然中国人口老龄化持续加速,但作为老年人力资源开发的重点人群——低龄老年人口规模庞大且持续稳定,为延迟法定退休年龄、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奠定了良好基础,开启了开发长寿红利的人口机会窗口。但低龄老龄化阶段的时效性短暂,应该抢抓机遇。
第二,中龄老龄化和高龄老龄化接踵而至。遵循人口发展规律,中龄老龄化和高龄老龄化阶段将紧随低龄老龄化阶段而至。70~79岁的中龄老年人口和80岁及以上的高龄老年人口数在21世纪上半叶增速较快,但下半叶将保持绝对规模和相对数量的高位稳定。因为中龄老年人是低龄老年人和高龄老年人之间的过渡,受到来自低龄和高龄两个方向的影响,其人口规模和比重变化虽有波动,但相对稳定,2020年中龄老年人口数为8083万人,2025年将超过1亿人,2050年为1.66亿人,到21世纪90年代之前,在1.5~1.9亿人之间波动,相应占老年人口的比重将徘徊在30%~38%之间。高龄老年人口增长最快,2020年为3580万人,2044年超过1亿人,2063年达到1.55亿人,2063年超过低龄老年人口数量,且规模将达到2020年的4.3倍,之后一直稳定在1.6~1.8亿人;高龄老年人口占老年人口的比重,2020年为13.56%,2043年超过20%,2060年达到30%以上,2091年超过40%。由此可见,21世纪下半叶将呈现典型的高龄老龄化特征。受自然规律影响,高龄老年人的健康条件弱化、自理能力下降,正如2020年人口普查资料显示,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不健康,但生活能自理”和“不健康,生活不能自理”的比重分别为10.41%和2.34%,但高龄老年人该比例则分别为23.13%和8.29%。显然,高龄老年人对社会和家庭的依赖性增强,是养老服务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的高依赖人群,高龄老龄化现象无疑会增加社会的总体养老负担和适老化转型的压力。
社会抚养主体由小转老。2020年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0~14岁少年儿童人口和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分别为2.53亿人和2.64亿人,老年人口数量超过了少年儿童人口数量;老年抚养比为29.5,少年儿童抚养比为28.3(15~59岁劳动年龄人口为100,全文同),老年抚养比超过儿童抚养比,结束了我国几千年以来以养小为主的社会形态,转向以养老为主的社会。与老年人口数量加速扩张相反,劳动年龄人口规模持续缩减,2020年为8.9亿人,2038年跌破8亿人,2047年跌破7亿人,2050年减至6.5亿人。在老年人口数与劳动年龄人口数一增一减的情形下,少年儿童抚养比基本稳定在20上下,老年抚养比则上升较快,预计2035年以前老年抚养比超过50,总抚养比超过70;21世纪中叶,老年抚养比达到80,总抚养比跨越100;21世纪70年代早期,仅老年抚养比就将超过100。老年人将成为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和家庭赡养的主要对象。根据发达国家的相关经验,养老的人均社会支出远远超出养小的人均社会支出,经济社会系统面临的养老需求压力将直线上升。
02
老龄化加深与适老化转型面临的挑战
人口老龄化本身不是问题,老龄化加深与经济社会发展的不适应才会形成问题。人口老龄化是长周期的少子化(低生育率)和长寿化(低死亡率)的必然结果,是人口发展的客观规律。老龄社会是以人口老龄化不断深化为基础的社会经济形态,不断深化的老龄社会是我国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过程中的现实情况,其中挑战与机会并存。从年轻社会向老龄社会转型,再快步走向超级老龄社会,本质上要求经济社会的适老化转型,包含国家发展理念、模式和道路的转型和改革。
老龄社会深化是一个复杂的人口老龄化与经济社会要素交叠的过程。我国老龄社会的复杂性来自于人口老龄化过程与现代化建设、新型城镇化迈入高质量发展阶段、数字化社会、风险社会增强等过程几乎同步共进。
一是人口老龄化过程的复杂性。老龄化不是单纯的老年人口的变化,而是全龄人口的结构性变化,关涉人口的数量、结构、素质、流动迁移、分布等全要素的联动变化。2020~2050年,与老龄社会不断深化相伴随的是总人口在2022年开始负增长,但人口规模依然庞大,2035年之前将保持在14亿人以上,2050年之前保持在13亿人以上,这将成为新时代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底色;年出生人口规模徘徊在1000万人上下,少年儿童人口数量从2.5亿人降至1.5亿人,相应占总人口比重从18.0%降至11.5%,人口增长后继动力稍显不足;劳动年龄人口从8.9亿人减至6.5亿人,规模依然庞大,但劳动力老龄化现象更加明显;人口素质显著提高,人均预期寿命有望从77.9岁升至83.8岁,15岁以上人口受教育年限有望从9.9年增至13~14年,人力资本日益雄厚;流动人口总量达到3.76亿人,城镇化水平为63.9%,超过1/4的人口迁移流动,迁移主体和主要方向是青壮年劳动力从农村流向城镇,形成“农村先老、农村快老、农村更老”的城乡倒置的老龄化格局,农村老龄化水平比城镇高8个百分点,这种现象将会继续,一定程度上会增加城乡二元结构下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难度。
二是老龄社会动态变化的复杂性。人口老龄化与经济社会系统的组合,将会给国家发展带来一定挑战。在经济领域,加速老龄化是深刻影响宏观经济运行基本面的长期性和基础性因素,有可能带来经济增长潜力下降、实体经济与资本经济失衡、保持金融系统稳定的风险增加等问题;在社会领域,人口老龄化加速与社会转型相交织,社会结构和主体构成改变,可能带来家庭代际利益冲突加剧、代际协调发展关系复杂、社会治理和社会管理矛盾突出等问题;在民生领域,加速老龄化会增加老年贫困、患病和失能等风险,给多支柱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优质高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的供给能力、体制机制完善程度和基础设施建设水平等提出更高要求;在城乡领域,城乡倒置的老龄化现象可能使得人口老龄化带来的主要矛盾和问题在农村地区集中显现,农村建设、农业生产、农民养老、农民工流动等同时面临农村建设主体流失、老化、弱化、甚至短缺等挑战,这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乡村振兴战略的落实。
三是老年人成为社会主流群体。社会被抚养的主体由小转老将深刻改变社会公共资源配置与家庭资源分配的传统格局,在资源重新配置的过程中可能诱发代际利益的冲突。与此同时,老年人口将逐步占到总人口的四成以上,老年人逐步从少数群体变为社会主流群体,对社会保障、社会服务、公共安全、权益维护、平等参与、文化娱乐、数字化适应等方面的诉求逐步增加,给建构于年轻型和成年型社会时期的社会治理体制带来新的挑战。
老龄社会是21世纪我国社会的基本常态,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方位和全过程。随着社会经济体系与老龄社会深化现状的不适应性增加,将带来社会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增长,社会治理和社会管理的既有制度安排也因此面临新的挑战。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关涉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生态诸方面的全面社会转型,客观上要求我们将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作为我国现代化发展进程中的一项复杂、长期的战略任务。
老龄经济是长寿准备经济。快速人口老龄化是深刻影响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长期性、基础性、约束性因素,破解老龄社会给经济发展带来的难题,重振老龄社会尤其是深度老龄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的持久信心,是一个全新的课题。
一是老龄化正在改变生产性群体与消费性群体之间的比例关系。未来30年,老年人口数量扩大1倍,劳动年龄人口数量缩减1/4,如此一增一减的背后,潜在供养比(即每个老年人口对应的平均劳动年龄人口数)将从目前的3.4降至2035年的1.9,2050年进一步低至1.3。潜在供养比的下降也带来了生产与消费领域潜在生产者与潜在消费者、社会保障领域潜在缴费者与潜在领费者、养老服务领域潜在服务供给者与潜在服务获得者之间的矛盾。
二是长寿化正在改变全生命周期中生产性时长和消费性时长的比例关系。目前,我国普遍性的法定退休年龄依然沿用20世纪50年代初期和70年代末期的规定,即女性职工50岁、女性干部55岁,男性职工和干部60岁。然而,我国平均预期寿命已经从20世纪50年代初期的44岁提升至2021年78.2岁。一方面,男女法定退休年龄的平均余寿不断延长,1950~2021年,50岁女性的平均余寿从19.1年增至33.0年,55岁女性的平均余寿从15.8年增至28.3年,60岁男性的平均余寿从10.3年增至19.5年。如果退休年龄不变,增寿的结果就是老年消费周期的延长,社会和家庭养老保障、医疗保障、养老服务的时长也随之增加。另一方面,教育的进步普遍推迟了人们进入劳动力市场的年龄,如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从1982年的5.3年升至2020年的9.9年,进入劳动力市场的年龄推迟,而退出劳动力市场的退休年龄长期固定,意味着生命周期的实际生产性时长缩短,养老时长增加。
三是老龄社会和长寿社会、老龄经济和长寿经济将影响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方式。从长远来看,老龄社会经济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是,年轻社会的传统经济发展范式和老龄社会的现代经济发展新需求之间的矛盾日益加深。从历史角度看,经济模式并非一成不变,年轻社会条件下所形成的供给与需求体系、生产关系与生产方式以及经济发展道路必须随机应变,转型为适应老龄社会条件下的新形态。未来,中国将用不到30年的时间完成从中度老龄社会向超级老龄社会的转型,迫切需要突破年轻型社会和成年型社会的经济思维定式,破解老龄社会尤其是深度老龄社会的经济发展困境,走适老化经济转型之路,重构经济发展范式,创新并构建服务于长寿时代和老龄社会有效需求的新经济思维和新经济体系,重塑宏观层面的经济基本面,革新中观层面的产业体系,推进微观层面的全方位进步。
提升生育率水平不是一个容易的过程。人口发展本质上由出生和死亡因素所决定,生育率水平与死亡率水平的变化直接引发其他人口要素的改变,在稳定的低死亡率水平的背景下,生育率是人口变动的决定性因素。
一是持续稳定的低生育率水平将是未来人口发展的新常态。首先,生育群体缩减。15~49岁育龄妇女人口数量在2009年达到峰值3.8亿人,2010年开始负增长,2020年减至3.2亿人,2050年将降至2.2亿人;其中,20~34岁的生育旺盛期妇女人数早在1996年就达到峰值1.8亿人,2020年缩减至1.4亿人,2050年将缩减至0.9亿人。直接生育群体的减少就意味着只能通过提升生育率水平来保持或增加出生人口数量;其次,生育意愿疲软。调查显示,育龄期妇女生育意愿继续走低;越年轻的出生队列,生育意愿越低。根据2021年国家卫生健康委的调查,从时期来看,育龄期妇女平均打算生育孩子的数量随时间推移显著减少,2017年为1.76个,2019年为1.73个,2021年降至1.64个;从出生队列来看,作为目前生育主体的“90后”“00后”的平均打算生育子女数仅为1.54个和1.48个,明显低于“80后”和“70后”,她们受教育年限更长,面临的就业竞争压力更大,平均婚育年龄更高;再则,生育行为低迷。实际生育率水平低于生育意愿是普遍现象,尽管国家于2013年11月、2015年10月、2021年5月相继启动实施了“单独两孩”“全面两孩”和“三孩政策”的生育政策,并于2021年8月取消了所有的生育处罚政策和措施,全面实行积极的生育政策,但生育率在剧烈的波动中依然持续走低。观察总和生育率,2013年为1.55,2014年升至1.67,2015年回降至1.41;2016年和2017年又升至1.77和1.72,2018年又降到1.5以下,2020年进一步降到1.3,直抵超低生育率水平阈值。
二是推高生育率的成本较高。理论上,要实现人口内部长期均衡发展,必须使生育率水平长期保持在更替水平2.08左右,与我国自身国情相适应的适度生育率水平为1.8。改革开放以来的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所形成的低生育率的内生性动力已经取代了计划生育政策的外生性动力,成为目前和未来左右生育率水平的主要力量,人们的生育意愿和生育行为已经从生育率快速下降时代的被动接受生育政策安排转向低生育率稳定时代的自愿少生。生育政策方面,自2013年以来,“单独两孩”“全面两孩”和“三孩政策”等逐步宽松的外生性生育政策相继落地,意在促进家庭适当多生,以期推升生育率水平,甚至期望达到适度生育率水平。但是,生育率仅呈现短暂回升后又继续下行,宽松的生育政策实际产生的促进生育的效果比较有限。经济社会发展方面,无论是从劳动力市场对就业者质量与数量的替代需求、劳动参与率向劳动生产率的转换,还是从家庭生育孩子数量的边际效应选择、生育孩子数量的家庭和社会效应等视角来看,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质量的持续提升的内生性变量继续指向低生育率水平。一般规律方面,在控制人口数量时期,经济社会内生性变量与生育政策外生性变量对生育率的作用同向并力,生育政策助推生育率下降效果显著;在未来促进生育率回升时期,经济社会内生性变量与生育政策外生性变量对生育率的影响转为东趋西步。客观上,生育政策对于推升生育率水平的效果不如降低生育率的效果显著,发达国家过去半个世纪的实践也充分证明了这一点。所以,要充分认识到未来促进生育率向适度水平提升的难度,刺激生育率回升的政策和措施的经济成本、社会成本、政治成本、时间成本都将较为高昂且效果不确定,要有足够的决心、耐心和信心,决不能掉以轻心。
老龄社会削弱家庭功能和发展能力。家庭是社会的最小单元,家庭建设是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方面,老龄社会的家庭变化可能产生一些复杂多变的社会问题。
一是家庭规模小型化和家庭结构简约化现象凸显。2020年的全国人口普查资料显示,我国的家庭户平均人口规模已降至2.62人/户,突破了三口之家的最小家庭单元。与此同时,家庭户平均人口规模分布呈现小家庭特点,1~3人的家庭户占家庭总数的76.1%,6人及以上家庭户占比不足5%;一代户家庭和二代户家庭合计占家庭总数的86.2%,多代同堂的大家庭几近瓦解,家庭养老支持功能和能力正在弱化。
二是风险性家庭类型和数量增加较快。如高龄老人家庭、独居老人家庭、空巢老人家庭、不能自理老人家庭、非健康老人家庭、独生子女老人家庭,甚至单身老人等高风险家庭和特殊困难老人家庭,在未来30年都将快速增加,一定程度上会增加全社会应对风险的压力。
家庭规模小型化和家庭结构简约化,将在一定程度上削弱家庭在生育、孩子教育、改善成长环境、传统保障、应对风险、抚幼养老等方面的功能和发展能力,家庭功能外化与社会化的趋势加强,家庭功能弱化与社会公共政策、制度安排和社会化服务扩充不足的矛盾也会因此凸显。家庭小型化使得家庭养老的人力资源基础日渐薄弱,老年风险家庭的快速增加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外化为社会风险;家庭代际结构的变化,整体上增加了家庭的养老负担,年轻家庭成员将面临较大的压力。
03
适老化转型和改革之路
适老化的概念最早产生于老龄化背景下,对住房、建筑、社区环境进行适应老年人生活需求的物理改造,诸如在老年人住房进行卫生间改造,加装楼道扶手、电梯、轮椅步道、小区健身设备,等等。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总体布局下,仅仅局限于改造物理环境的适老化转型已经远不能满足快速深化的老龄社会的需求,应该将适老化理念融入社会经济发展的全领域和全过程。完善的老年公共政策体系是国家公共政策体系的应有之义,是社会治理和社会管理的组成部分。然而,当前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和深化则把社会适老化转型推到了经济社会改革的前台,增加了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紧迫性。
思想上,尽快树立老龄社会主流化的观念。认识是行动的前提。未来我国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面临的现实情况是规模巨大的人口和不断深化的人口老龄化,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将从1/5快速增加到2/5,甚至1/2。老年人口也从社会的少数群体变为社会的主流群体。同时,老年人口对参与社会发展过程、分享社会发展成果的诉求也会越来越强烈,而现行的建立在年轻社会的基础之上的社会治理体系应向适老化社会转型。
当前,树立老龄社会主流化思想,聚焦老龄社会和适老化转型,迫切需要树立积极的主流老龄观,加强对人口老龄化和老龄社会的理性认识和科学应对。所谓老龄社会主流化是指在建立和采取经济发展与社会建设的各个领域和各个层面上的政策、法律、规划、战略、行动时,要充分考虑老龄社会不断深化这一基本情况,把老龄社会的治理需求纳入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各方面政策和计划方案的设计、实施、监督和评价中。推进相关体制机制创新、市场创新、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凝聚社会共识,促进全社会树立积极的主流老龄观,推动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共建、人人共享的经济社会适老化转型的良好局面。
架构上,促进全面包容和全员参与的经济社会适老化转型。当前及未来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老龄社会不断深化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最大结构性变量,在超级老龄化和复杂老龄化两大动力驱动之下,中国社会正在加速从年轻社会向老龄社会的转型,这一变化必将带来经济社会体系的整体性变革。与年轻社会相适应的现行的整套经济社会系统,从经济模式到社会公共政策、从物质生活到精神生活、从财富分配方式到基础设施建设、从老年产业到福利保障,等等,都与正在快速深化的老龄社会有一定差距,两者之间的失衡与不适应将日积月累。因此,推动适老化转型成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客观需要。
谋划适老化转型,必须解放思想,区别老龄社会问题和老年人问题,摒弃目前一谈应对人口老龄化就局限于老年人如何养老的狭隘认知,在更加开放和包容的境界中审视适老化转型。第一,跳出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人口观局限,人口总量、人口结构、寿命延长、家庭规模和结构等一系列人口变化,只是人口发展规律的结果和现象,本身并非问题,挑战主要来自于人口变化与经济社会系统之间的失衡与不适应,因此,要在老龄社会层面而非人口老龄化层面去谋划应对老龄社会的方略。第二,跳出应对人口老龄化的老年人局限,老龄问题与老年人问题既有联系又有本质区别,前者是老龄社会问题,关涉全龄人口的各个部分和全生命周期的各个阶段,事关全龄人口利益,应立足年龄包容、能力包容、理念包容和文化包容,构建社会资源和权利共享、社会责任和义务共担的和谐环境。老龄问题的本质是发展问题,应通过经济可持续发展夯实应对老龄化的社会财富基础,实现经济发展适老化转型;通过提高人口老龄化条件下人口的综合素质,增强人力资本,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提升劳动力的有效供给能力。老年人问题的本质是民生问题,通过完善财富分配机制,优化政府、企业、个人的分配格局,完善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增强居民的养老财富积累和运用能力,在共同富裕的道路上持续增进全体人民福祉,推动社会发展的适老化转型。第三,打破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部门局限,适老化转型涉及几乎所有领域、所有部门,需要创新体制机制和改革相关政策体系,推动政府、社会、市场和家庭充分融合,养老服务、健康支撑、社会保障体系相互支撑,在谋划国家现代化发展格局中制订老龄社会的积极应对方案。第四,调整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战略格局,将适老化转型融入坚持改革开放、经济高质量发展、科教兴国、充分就业、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绿色发展、国家安全等一系列国家战略体系框架下统筹布局,推进及时应对、综合应对、科学应对。
行动上,推动老龄社会转型的全域覆盖。老龄社会是人类社会共同的未来,将带来共同的挑战,需要共同的关切和共同的应对,人口老龄化与新型城镇化、数字化和社会经济转型同步共振,推动从适老化到全龄友好,从老龄友好型社会到生育友好型社会转型,应统筹各方资源,激发整体活力,共同应对不断加深的老龄社会。
推动适老化转型,除了要对基础设施等“硬件”场域进行适老化改造之外,更为重要的是在政策、制度、文化、数字智能应用等“软件”场域推进适老化转型。推动适老化转型需要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在政策制度方面,应设立常设部门负责组织统筹,建立跨部门联动机制;优化相关政策体系,推进健康、生育、就业、退休、社会保障和老年服务等全体人口和全生命周期的制度安排和服务体系相互支撑;完善政府、社会、市场、家庭充分融合的责任分担机制,共担应对老龄社会的责任;完善资源配置与国民财富分配机制,增进国民全生命周期内财富的不断创造、充分积累和跨期均衡运用。在基础设施建设上,一方面,推动“硬件”基础设施的适老化改造,包括居家、社区、交通、商业、公共设施等,让这些长期以来缺乏适老化设计的基础设施尽快融入老龄社会的元素;另一方面,推动“软件”基础设施的适老化转型,包括公共服务、数字化和智能化生活等,增强应对老龄化的科技创新能力,全面提升老龄社会国民经济产业体系的智能化水平;提高全社会老年服务的科技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增强改善老年人健康的科技支撑力度,推动老年辅助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增强老年人适应数字社会的生活能力,在数字化社会和老龄社会同步共进过程中,让包括老年人在内的全年龄段人口共享数字生活和智能生活。在社会文化建设方面,要推动形成包容的社会文化氛围,尊重个人在就业、婚姻、家庭、生育、老年生活等方面的多元选择,通过激活每个社会细胞,统筹各方资源,激发整体活力,构建社会资源和权利共享、社会责任和义务共担的发展机制。个人方面,要重新认识个人价值,将自己塑造为社会变局中的主动当事人,做好实现自己生命价值的第一责任人,在全生命周期中持续努力,力争过上健康、长寿、富足、有意义的美好生活。
【本文系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人口负增长时代的国家人口发展战略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号:22ZDA098】
文章来源:《学术前沿》杂志2023年1月下(微信有删节)
作者:南开大学老龄发展战略研究中心主任 原新
原文责编:包钰(见习)
新媒体责编:单宁
视觉:刘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