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是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一年。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厅(经济犯罪检察厅)在抓好“质量建设年”中采取了一系列举措:全面推开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依法从严惩治证券违法犯罪、从严打击养老诈骗犯罪、严惩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近日,最高检第四检察厅厅长张晓津接受本报记者专访,对2022年第四检察厅的多项重点工作情况作了介绍。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厅厅长张晓津接受记者采访。
做实平等保护
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全面推开
2020年3月,最高检在江苏张家港、广东深圳宝安等6家基层检察院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对于涉案企业,可依法不捕不诉的,责成其作出合规承诺,切实整改,既厚爱又严管。
2021年3月,最高检在第一批试点基础上,又在北京、上海、江苏等10个省份开展第二批改革试点,涵盖62个市级院和387个基层院。
2022年4月,在深入总结两年来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这一改革试点在全国检察机关全面推开。
“试点全面推开以来,已经取得一定成效。2022年,全国检察机关累计办理涉案企业合规案件5150件,其中适用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案件3577件,对整改合规的1498家企业、3051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张晓津告诉记者,试点工作推开以来,各地检察机关因地制宜,持续培育有代表性、有影响力的典型案例。截至目前,最高检已连续向社会发布四批涉案企业合规典型案例。
试点以来,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不断释放司法红利,一批企业在合规整改后得以正常经营。但好制度也怕被滥用。为防止企业搞纸面合规、虚假整改,2021年6月,最高检与国务院国资委、全国工商联等12部门探索建立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成立第三方机制管理委员会,高质量遴选确定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库,对涉案企业合规承诺、整改进行客观、公正、有效的监督评估。
“对经第三方组织评估认为涉案企业整改无效的,以及采取弄虚作假手段骗取评估结论的,坚决依法追诉,让违法企业受到应有处罚,形成威慑和警示。”张晓津表示。
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有67家企业未通过监督评估,企业或企业负责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方组织以其客观、中立、专业、公正的态度助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稳步推进。
发挥“驻”的优势
持续加大证券犯罪惩防力度
近年来,我国资本市场在实现跨越式成长的同时,违法犯罪问题也日益凸显。自2021年9月最高检驻中国证监会检察室成立以来,检察机关持续加大对证券期货犯罪的惩防力度。
“2022年,全国检察机关起诉证券期货犯罪230余人,起诉涉私募基金犯罪770余人。”张晓津告诉记者,驻会检察室成立以来,直接办理或指导下级检察院办理了康美药业、康得新、獐子岛、北八道等一批有重大社会影响的财务造假、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犯罪案件,向资本市场释放了检察机关对证券犯罪“零容忍”的强烈信号。
记者了解到,2022年9月9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证监会联合发布5件依法从严打击证券犯罪典型案例,彰显了依法从严、全链条打击证券违法犯罪的态度。紧接着,2022年9月16日,最高检联合证监会印发《关于建立健全资本市场行政执法与检察履职衔接协作机制的意见》,着力建立检察系统与证监系统全面合作监督关系,执法司法协作达到了新的高度,进一步发挥驻会检察室“驻”的优势。
增进民生福祉
努力以“检察蓝”守护“夕阳红”
自2022年4月平安中国建设协调小组部署开展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以来,各级检察机关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种涉诈乱象,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专项行动期间,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各类养老诈骗犯罪7594人,提起公诉8516人。”张晓津说,在专项行动中,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运用检察建议等监督手段,协同有关行业领域的主管部门做好整治规范工作。其间,各地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涉养老诈骗公益诉讼案件332件,制发检察建议779份。
“2023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依法能动履职,严格公正司法,强化基层基础,以高质量检察履职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维护经济安全、保障民生福祉。”张晓津表示。
(来源:检察日报 检察新闻版 作者:孙风娟 图片:钟心宇 视频:张凯伦 田昊 张颖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