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必要条件
1.中方必须是企业法人
2.外国企业、法人或个人可以
3.注册资本:科技服务业不低于10万美元,生产加工业不低于15万美元(其中中外双方投资均不低于注册资本的25%;外资出资必须是外汇。
4.经营项目必须符合发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2)提供信息
1.中外双方合法开业证明
(1)中方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应加盖发证机关备案章
(二)外国企业提供工商登记证复印件,个人提供护照复印件
2.中外双方的“资信证明”(包括公司存款数量和资金结算的资信情况)
(1)中方须由上级单位或开户银行出具。
(2)外方由开证行出具(有效期不超过三个月)
3.董事、董事、副总经理名单及其身份证(护照)复印件
4.董事和副总经理的《任命书》和《推荐信》原件及其中文译文
5.身份证(护照)、简历及照片复印件(1寸)
6.公司住所(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明和租赁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