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落实《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卫基层发〔2022〕10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有关要求,宣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新政策、新措施、新内容,引导更多群众利用签约服务,我委定于2023年5月19日第13个“世界家庭医生日”前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主题活动,现就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签而有约 共享健康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主题宣传活动。要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宣传新时期签约服务有关政策,解读现阶段签约服务形式和内涵,突出“签与不签不一样”。结合实际组织开展现场签约、咨询义诊、健康讲座、技能竞赛等现场活动,充分展示家庭医生风采和签约服务内容。家庭医生要主动联系、服务签约居民,引导签约居民利用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健康管理等签约服务,增强群众切身感受,形成签约双方共同赴约的良好氛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张贴主题海报、播放宣传视频,并把宣传阵地拓展到城乡社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产业园区、商务楼宇、二级以上和社会办医疗机构,积极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社会知晓率。
(二)持续助力疫情防控。总结推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家庭医生参与疫情防控成功经验,持续发挥基层与居民联系紧密的特点和优势,提高基层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继续围绕“保健康、防重症”,落实“四早”要求,慎终如始做好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后各项规定防控措施落实,扎实推进疫苗接种,发挥监测预警“哨点”功能。广大家庭医生要提高新冠病毒感染、流感、手足口病等传染病识别和处置能力,强化对“一老一小”等重点人群健康宣教、监测和服务,引导做好家庭和个人防护,形成群防群控合力。
(三)加快推动“六个拓展”。各地要深入贯彻《指导意见》,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家庭医生学习贯彻文件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要准确把握《指导意见》对提高签约服务供给能力,稳步扩大服务覆盖面有关要求,重点抓好由全科向专科拓展、由基层医疗机构向二三级医院拓展、由公立医疗机构向民营医疗机构拓展、由团队签约向医生个人签约拓展、由固定一年签约周期向灵活签约周期拓展、由管慢性病向慢性病与传染病共管拓展。
(四)关心基层机构和人员。各地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调研了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发展存在的实际困难,研究务实管用举措帮助解决。要结合实际,采取走访慰问、表扬鼓励、配备出诊包、解决出诊交通困难等方式,切实关心基层医务人员生活和工作。各地开展的各项评优评先活动,在分配名额时要向基层倾斜,提升基层医务人员职业荣誉感。
三、有关要求
各地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认真组织,切实将本次活动作为进一步推进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提高签约居民获得感、满意度的有力抓手。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及媒体配合参与,集中开展线上、线下活动,力争取得良好宣传效果。请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于5月31日前将活动开展有关情况报送我委基层司。
联系人:基层司家庭医生处 濮培龙、李紫聃
联系电话:010-62030794、62030674
电子邮箱:jtysc@nhc.gov.cn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23年5月8日
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
编辑:杨真宇
校对:于梦非
审核:徐秉楠 王乐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