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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电商平台上,贴有“农科院”和“农大”标签的食品销量很高。但有媒体调查发现,这些产品中,有的不仅质量难以保证,而且跟“农大”“农科院”等科研院所毫无关系。对于这些冒用名头的行为,监管部门要主动出击,科研院所也该敢于维权。
消费者普遍对科研院所很信任,在很多人眼里,农科院、农业大学研发或推荐的食品,是安全、健康、营养的代名词。一些商家看到了商机,动起了歪脑筋。比如,一款打着农科院旗号的炸土豆片,营养成分表标明每100克土豆片含脂肪35.1克,比普通薯片的脂肪含量还高。在产品页面下方,有一行不起眼的小字:本商品链接详情页面、主图、视频、标题等介绍中包含的“农科院”字样均是指云南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在记者的追问下,客服只是一味强调“农科院提供技术支持”。
而在另一家售卖“农大”蔬菜卷的网店,商品包装上显示,这款蔬菜卷得到了“东北农业大学食品学院技术支持”。客服也声称,产品“用到了东北农大食品学院的技术”。但记者随后向东北农业大学食品学院求证时,院方却说“不了解相关情况”。
“农科院食品”乱象不仅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还对不少农业科研院所的声誉造成了负面影响。对此,市场监管部门要及时出手,对“傍名牌”宣传行为加大惩处力度,形成惩罚一个、警示一片的监督效果。
今年,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多次对一些生产“农科院食品”的企业开展专项调查,向社会公布调查结果,并向相关厂家和农科院、农业大学发出询问函。这种做法值得学习。同时,对贴上“农大”“农科院”标签的食品,要强化质检,把好产品上市关;简化打假维权程序,降低打假维权成本,鼓励消费者举报虚假宣传行为。
各地相关科研院所也要珍惜声誉,对于确有合作关系的企业,要严把产品质量关,切忌盲目搞联合研发、贴牌生产。如果科研牌子沦为商家赚钱的幌子,无论与企业有无合作,都要敢于维权、主动发声。这不仅是自我保护,也是对消费者和市场负责。
文:何勇海(媒体工作者)
编辑:李诗尧
校对:于梦非
审核:徐秉楠 王乐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