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变道超车,我们近期推送了多起警示案例,比如:▼
我们再来看一个类似案例。▼
近日,河北高速交警黄骅大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荣乌高速乌海方向660公里处发生两车相撞事故。民警赶到 现场发现,一辆黑色轿车四脚朝天“横躺”在路上,另一辆红色吉普车车头顶着黑色轿车车身停在路上,两车车头损毁严重, 红色吉普车上一名乘客受伤。
经调查,黑色轿车在第二车道行驶时,为了超越同车道前方的厢式货车,不顾左侧第一车道上 红色吉普车与厢式货车首尾相接,毫无变道空间,突然向左变道强行挤入,导致与红色吉普车相撞。 撞击发生后,红色吉普车失控撞上中央护栏,黑色小轿车则被撞翻,巨大的惯性使得两车向前滑行近50米才停在应急车道。
交警调查后认定,黑色轿车在变更车道时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承担全部责任。
交警提醒:变道超车最忌“见缝插针”,想要安全变道,必须提前打开左转向灯,确认与目标车道内车辆拉开足够的安全距离,然后再果断提速变道;超越目标车道车辆后,要继续向前行驶拉开足够安全距离,然后打开右转向灯再变回原车道。不打灯就变道、打灯的同时就变道,这两种操作方式严重危害其他车辆安全,绝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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