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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评论|给科研“减负”,为创新“增速”
2022-12-03 17:09  浏览:427  搜索引擎搜索“富博农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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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科技部、财政部等五部门发布《关于开展减轻青年科研人员负担专项行动的通知》,标志着科研“减负行动3.0”正式“上线”。此前,科技部、财政部等在2018年和2020年先后印发“减负行动1.0”和“减负行动2.0”,就表格多、报销繁、检查多等问题进行重点攻克。此次则从挑大梁、增机会、减考核、保时间、强身心五方面解决青年科研人员面临的崭露头角机会少、成长通道窄、评价考核频繁等突出问题。

给科研“减负”不是目的,为创新“增速”才是初衷。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迅猛发展,科技创新广度显著加大、精度显著加强、速度显著加快,创新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空前凸显,迫切需要加速创新、抢占先机。科技创新是科技工作者的创造性活动,要想加速创新步伐,就需要科研人员轻装上阵、主动作为。《中国科技人力资源发展研究报告(2020)》显示,截至2020年底,我国科技人力资源总量达11234.1万人,39岁及以下人员约占总量的四分之三,青年科研人员已成为我国科技人力资源中的主力军和排头兵。保障青年科研人员将主要精力用于科研工作、充分激发青年人才创新潜能与活力,成为加快创新发展步伐、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重要举措。

2021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把培育国家战略人才力量的政策重心放在青年科技人才上,支持青年人才挑大梁、当主角”。青年科研人员正处于创新力巅峰时期,正是干事业的关键阶段,但同时又处于职业生涯初期,各类显性科研成绩尚不凸显。如果在同一平台、同一指标、同一方式下考评科研人员,难以公平、客观、全面地反映青年科研人员的创新力和贡献值。“减负行动3.0”重点聚焦青年科研人员所需所思所虑,提出了诸如“避免仅以有署名的成果作为考核评价依据”“不安排借调的青年科研人员从事一般行政事务性工作”等切实可行的改革举措。

重言亦重行,科研“减负”重在落地执行。当前,我们应进一步加强宣传解读、广泛部署动员,扎实摸排科研一线单位实际情况,找准痛点难点卡点堵点。优化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双向互动机制,高效推动各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开展科研管理办法修订工作。构建专项工作跟踪机制,建立沟通反馈渠道,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形成分级分类奖惩举措。及时组织开展实效和长效评估,总结并推广实践经验,推动科研“减负”成果制度化、长效化、务实化。

除了关注如何“减负”,还应思考“负”从何来。科研“减负”不是孤立存在的问题,而是系统性结构性调适的问题,不仅是流程管理的问题,还是体制机制优化的问题,不仅是行动迟缓的问题,还是思维认知变革的问题。实质上,科研负担是在“委托—代理”框架下,政府部门、科研单位、科研人员基于各自“权责利”行动逻辑相互嵌套、转置、异化而衍生出的一套“柳絮冬衣”。因此,科研“减负”需要“标本兼治”“内外兼修”。一是强化政府部门、科研单位、科研人员等各主体共同价值导向,调适各主体间相互嵌套和制约的“权责利”关系,避免各类压力的错位累积传导和政策目标的多级转置异化。二是健全完善科研诚信评价体系,充分发挥科学共同体在科研系统中的自律作用、监督作用、评价作用及惩戒作用,弥合各主体间的信任鸿沟,避免行政权力对学术事务的直接干预和深度影响,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三是在全社会营造尊重科学、崇尚科学、理解科学的良好氛围,推动社会各界人士提升科学素养,让更多人切实理解科研人员的工作特性和多维价值。

(作者单位:西安交通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

编辑: 刘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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