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武威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王扎东(正厅级)涉嫌贪污罪、受贿罪一案,由甘肃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经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定西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扎东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定西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王扎东利用担任迭部县县长、县委书记,甘南州副州长、甘南州委统战部部长,武威市副市长、武威市政协主席、武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的职务便利,侵吞公款,数额较大;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工程款支付等方面提供帮助,先后索取、收受他人所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