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下午2时30分,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第二法庭。一声法槌敲响,一场备受瞩目的公开庭审拉开帷幕。
王雨(化名)低垂着头,在两名法警的押解下站在刑事审判法庭的被告人席上。旁听席上,挤满了石景山区委党校第29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的39名学员。
去年8月,王雨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如今,这位年仅26岁的幼儿园教师究竟因何再次“触刑”?
“现在开始法庭调查!”在审判长刘昌昌的主持下,公诉人开始宣读起诉书,指控王雨在2022年11月至2024年6月间,虚构爷爷患病进ICU急需用钱等事由,骗取学生家长李某、黄某等六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16.7万元。
“借款”如何成为“骗款”?债务纠纷如何演变成诈骗?为解开这些谜团,刘昌昌对王雨发起层层询问。
“据你供述,你每年有十几万的收入,远远能覆盖你的支出,怎么还会向学生家长借钱?”
“这与我平时铺张浪费、花钱大手大脚有关。”
“这些钱到底花哪儿了?”
犀利的追问之下,王雨坦白了自己的挥霍:“有5万花在了追星上面,6万花在租房上,剩下的大部分用于吃喝。平均每天买零食和点外卖的钱大概在300元左右。”听闻王雨如此奢侈的消费观,旁听席上的众人无不瞠目结舌。
紧接着,刘昌昌又抛出一个重磅问题:“2023年,你花5000元购买偶像演唱会门票,又花2000元在商场大屏给偶像做生日应援,当时为何不把这些钱用来偿还学生家长呢?”
突如其来的“灵魂拷问”,让王雨羞愧不已。“家长们那时并没催我还钱,我就想能花一天算一天!”然而,当家长催债时,她却通过设置24小时延迟到账的方式,伪造转账截图欺骗受害者。
一个半小时的庭审紧张而激烈。经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后,王雨以借之名、行骗之举的犯罪事实证据确凿、无可辩驳。最终,法院作出当庭宣判。
“由于在缓刑考验期内发现漏罪且又犯新罪,本案依法撤销缓刑,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与前罪并罚后,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
宣读完判决书,刘昌昌语重心长地对王雨进行了法庭教育,警示她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消费观。“追星需理智,切莫为了点亮他人星途,黯淡自己的光明人生!”这句话反复叩打在王雨的心上,也久久回荡在法庭的每个角落里。
庭审结束,随着法警带走王雨,法庭大门关闭。留给所有人的是深思。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要求,“深化和规范司法公开,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庭审公开,是司法公开的关键。它让公正眼见为实,也让“公堂”成为“课堂”。
近三年来,石景山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庭审1000余次。每次庭审背后,都是形形色色的人间百态。刘昌昌认为,审判有时候是一场救赎之旅。他期待,通过法治的“洗礼”,王雨的身上能发生一些脱胎换骨的改变。
来源:人民法院报·1版
记者:郭致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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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编辑:张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