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据深圳发布消息,深圳八部门联合发布《深圳市促进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措施》提出,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等政策,鼓励淘汰“国Ⅳ”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普通小汽车,支持老旧汽车更新消费。
《措施》指出,鼓励新能源汽车下乡,进一步优化汽车限购措施。巩固公交及出租领域全面电动化成果,延续执行网约车运输证管理政策。加快“电力充储放一张网”建设,支持通过换电、虚拟电厂、光储充一体化等多种创新模式助推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
《措施》明确,对燃油动力更新置换为LNG动力的重型货运车辆(含港口内拖车),按规定给予购置补贴,对港区内使用LNG拖车按规定予以运营资助。探索开展纯电动短途运输、城建物流以及矿场等特定场景重型货车运营示范。对符合条件的氢燃料电池汽车按照广东省奖补政策予以购置补贴和车辆运营补贴支持。
《措施》要求,开展先进创新技术攻关。支持围绕先进动力电池、电机电控系统等电动化领域,激光雷达、毫米波雷达、车载摄像头、高精度地图与定位、域控制器等智能化领域,车用无线通信、云服务终端等网联化领域,操作系统、智能驾舱、电动化平台等共性基础技术领域,以及汽车功能安全、信息安全等领域开展关键技术及关键零部件攻关,根据项目评审结果予以不超过1000万元资助。
《措施》还要求,实现重大核心环节突破。围绕车规级芯片、车用操作系统、中央计算平台、新体系动力电池等产业核心领域和重要环节,支持针对重大技术系统、重大工程、重大装备等进行重点攻关,按项目总投资的一定比例予以不超过3000万元资助。采用“赛马制”“揭榜挂帅”等方式,鼓励高端微控制器(MCU)、功率器件、电源控制模拟芯片、车内/车间通信芯片、高算力主控芯片、计算芯片、系统级芯片(SOC)等汽车芯片实现自主突破。